遵守法律法规: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所有活动合法合规。
源头控制:从生产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,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使用更环保的原材料来减少废物的产生量。
分类管理:危险废物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,确保不相容的废物不会混合,以防止潜在的化学反应和环境污染。
贮存安全: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7-2023),确保贮存设施安全、防止泄漏,并有适当的标识。
转移联单制度:转移危险废物时,应使用危险废物电子或纸质转移联单,确保废物的流向可追溯,防止非法转移和倾倒。
运输安全:运输危险废物时,应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,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,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。
经营许可:从事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、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,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,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活动。
应急预案: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,应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,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。
信息化管理:通过信息化手段,如电子标签、电子联单、电子证照等,提升危险废物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。
公众参与和教育: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,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,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升公众意识。
持续改进:定期评估和更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,以适应新的环境法规和技术创新。
国际合作: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进行国际合作,共享最佳实践和技术支持,尤其是对于跨国转移的危险废物。